近日,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(市、区)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》发布。
《通知》要求,2022年启动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(市、区)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(以下简称“示范创建工作”),第一批示范创建工作时间为2022年至2023年,拟评选出100个左右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(市、区)和100个左右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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